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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一滑,没拿住水壶把手,透明的玻璃水壶砸在地上,不久前才被佣人加热的滚烫热水瞬间失去了容器的束缚,自由地洒落在地毯上和沈云娇嫩的皮肤上。
穆荃腿动得比脑子快,立马站起来跑到现场查看情况。
蹲在地上捡玻璃碎片的沈云看见穆荃进来,又急忙道歉,“先生,对不起……我不是故意的……我马上收拾好。”
穆荃将沈云从地上拉起来,“你起来,有人收拾。”穆荃拉着沈云的手,手上又是烫伤又是玻璃割伤的伤口,大抵是林双颦想把他买个好价钱,沈云说自己住得不好吃得不好,但手却娇嫩得很,连个老茧都没有。
倒个水都能把自己伤着,这个狐狸精是怎么做杀手的?
穆先生,知道人为什么会死吗?
再胆小的仓鼠,养着养着,也会从窝里探出头来到主人手上啃瓜子的。
穆荃极力克制自己不去和他的小金丝雀睡觉,只是住在副楼的主卧里,醒了后就坐在监控室里面亲自盯着沈云的一举一动。
他盯了一个月,也没有盯出什么异常。
沈云或许有些不习惯这么大的房子,他不知道这个房间的声控灯是怎么打开的,也不知道浴室的水龙头里是如何出热水的……
林双颦说沈云是来江都市前,一直住在战乱地区的贫民窟。
“贫民窟”,穆荃听说过,听说那里的环境脏乱恶臭,那里的人粗鄙无礼……
蟑螂老鼠栖息的垃圾堆里,也会长出一朵美丽的花吗?
穆荃抬头看坐在对面小口吃饭的沈云,就连吃饭都这么好看,哪里粗鄙了?那些人莫不是在骗自己。
穆荃给沈云夹了一只剥好的虾仁,他注意到,沈云喜欢吃虾,连着吃了好几只。
江都市是内陆城市,在物流通达的和平年代,吃虾不算贵,但现在到处都在打仗,整个联邦基础的商业网已经断了。
海鲜,不是贫民窟能够吃得起的东西。
用上好茶叶炒出来的虾仁清爽鲜嫩,穆荃见自己的小金丝雀吃得开心,忍不住放低声音问道:“喜欢吃?”
胆大了的小仓鼠把自己喜欢的瓜子分给了主人,“嗯,很好吃,穆先生也吃。”沈云被穆荃金屋藏娇关在卧室里一个多月,没和其他人接触过。
他好像不知道,穆荃是江都市的军区司令,穆荃到舞厅那天,林妈妈让他喊穆荃是“穆先生”,他就一直这么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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